信息来源:山西大学教务处 旉:2025-05-23
Ҏ《中华h民共和国学位法》(自2025年1月1日v实施)有兌求,学士学位授予实行甌制。ؓ确保2025年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预计于2025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(含2025年毕业生和2023届、2024届结业生)。
二、申h程
1、符合条件的学位甌人须于5月27前,填写《山西大学学士学位申误》,并交于学生所在学院;同时甌授予辅修学士学位的,填写《山西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误》,并交于辅修专业开讑֭院。申误内容可打C可手写,但申请h筑֭处必L签。
2、学院审查申请h学业、学术等情况,做出是否受理其学位甌的决定。学院不受理学位甌的,应及时告知申请h作出军_的内容及事实、理由、依据,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。
3、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,学校公布授予学士学位名单,并向省级学位管理部门报送学位授予信息。
三、有兌求
1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及时向学生传辑֭位申请通知,切实做好毕业生学士学位相关工作。
2、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g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旉内申请学位,不申请学士学位则无法按期获得学位证书。
联系电话:0351-701866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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